车身***:机动车喷涂、粘贴标识、车身***应遵循哪些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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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喷涂、粘贴标识或者车身***,应当遵守以下规定。

   1、喷涂和粘贴车身***需经当地户外***管理处审批,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***。

   2、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、粘贴标识的(不含车窗玻璃、前后挡风玻璃和车前、后部),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:单位名称、企业标识、电话、地址、网址。喷涂字迹应端正,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%;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/3,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,原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不变。

   3、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应在车身后部喷有与号牌字体相同、放大倍数应为号牌字体的2.5倍的放大号,字迹颜色应与车身霞色色差分明;厢式货车和封闭货车在车身两侧分别喷有统一的“厢式货车”、“封闭货车”字样;大型货车和大、中型客车车门两侧应喷涂载重吨位及准乘人数字样,从事营运的,应当喷涂经营单位名称、和营运编号,字迹要端正,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。